
2024金融教育宣传月 | 以案说险 医疗保险救命,欺诈骗保入刑
案例背景
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诈骗案,这三人作为天津某民营医院的投资人、实际经营者、利益所得者,通过虚假宣传、虚开药方、虚增售药、虚假住院等手段空刷医保卡,长期实施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相应刑罚。
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法律后果
医疗保险欺诈骗保是指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严重损害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公平性,侵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对于这些行为,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此外,如果定点医药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上述行为,将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汇丰人寿提醒:
为了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防止医保骗保行为,汇丰人寿建议您在使用医疗保险时,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医保骗保活动。同时,如果发现有医保骗保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正常运行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内容编辑:汇丰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