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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栏|风险提示】关于警惕网络贷款“套路”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北京监管局

 

警惕网络贷款“套路”,关注以下风险:

 

一、模糊利息费用。以“免息”“低息”等说辞营销宣传,吸引潜在客户借款,但在实际放款时违规收取费用。另外还有另行签订合同,要求消费者收到借款后第一时间转回“保证金”,变相收取“砍头息”;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销售,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服务作为放款前置条件且提前还款不退还订购费用;通过APP操作设置限制消费者正常还款,引发消费者债务逾期,产生“罚息”。

 

二、泄露个人信息。在获取客户相关信息后,将客户个人敏感信息打包出售给“产业链”上下游不法机构获利,使消费者及其亲友饱受各类电话销售骚扰。

 

三、诱导过度借贷。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在旗下的众多网络平台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致使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还款时引导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使消费者债台高筑,可能导致不良征信记录。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办理借款业务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准确评估自身承担能力,理性消费,合理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