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正在寻找保险保障:
您可以拨打400-820-8363热线电话联系我们或亲临客户服务中心,我们的客户服务人员会悉心聆听您的需求,如果您有需要,我们会为您做进一步的安排以跟进您的查询。
温馨提示: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请您阅读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PDF, 473KB)。
若您已递交您的投保申请:
我们自觉接受您和社会监督,为您提供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保险服务。在您递交投保申请至收到保险合同这段期间,您可以致电 400-820-8363 查询您投保申请的审核及处理情况。我们也请您完整、真实地提交各类投保资料,我们将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严格执行承保、核保业务流程,及时向您反馈审核结果。
若您的保险合同已签发:
退保条件标准和退保流程时限
申请人:
- 投保人
申请文件:
- 解除合同申请书
- 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保险合同
办理方式:
- 可以联络您的客户经理/机构代表,或
- 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8363 咨询, 然后亲临我们的服务中心办理。
退保流程时限
-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合同效力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保险合同变更
您可就个人状况的改变,要求更改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还可以随时通知我们变更您的个人信息资料。
更改保险合同简单方便,您可以联络您的客户经理/机构代表,或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8363 进行咨询, 然后通过以下任何途径办理变更:
- 填妥应备文档,交由您委托的客户经理/机构代表办理;或者
- 亲临我们的服务中心办理。
受益人/投保人变更为信托公司
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汇丰人寿”或“我们”)秉持“以客为尊”的理念,为客户财富管理和传承规划提供相关保险保障产品与服务。同时,我们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客户,基于其对于财富管理和传承规划的需求,提供保险金进信托相关的保单保全服务。
如客户(“您”)将其在汇丰人寿购买的保单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生存金受益人指定为与汇丰人寿合作的信托公司(“合作信托公司”),在保单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或生存金受益人申领生存金,汇丰人寿将向您在合作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财产专户支付身故保险金或生存金;
如客户申请将其在汇丰人寿购买的保单的投保人变更为合作信托公司,经我们同意后,在保单有效期内,届时将由您在合作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财产专户支付后续的续期保费。
在与合作信托公司建立信托计划后,您需要在汇丰人寿办理相关保单保全服务,填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函》在内的相关文件。
更多详情,您可以致电汇丰人寿客户服务热线:400-820-8363,按“0”转人工服务,告知您的需求并了解具体条件。您的汇丰人寿专属保单管家会与您联络,以了解更多。
注意事项﹕
-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汇丰人寿对任何信托公司的推介,不构成向您出售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游说购买或提供任何产品
- 以上资料不代表汇丰人寿提供任何信托、法律或税务意见,亦不代表汇丰人寿就信托公司提供的服务给出任何意见或建议;我们建议您在使用任何信托公司提供的服务或就任何具体问题做出决定或采取行动前,应咨询更详尽的信托、法律或税务意见。
- 信托公司有权独立决定是否接纳您为客户以及是否向您提供任何服务。这些服务的提供和服务质量均由您自主选择的信托公司(而非汇丰人寿)独立承担责任。
- 汇丰人寿不会就信托公司是否适合您的需求,或信托公司的服务质量,或信托公司的员工素质提供任何担保或保证;也不就信托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您依赖于信托公司或其员工所做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承担任何责任。
理赔服务
当您需要提出理赔申请时,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机构代表,或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8363 ,我们会协助您按以下步骤提出理赔申请:
- 您需完整填写理赔申请表并参见“理赔所需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
- 请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所需证明文件按以下途径一并交回我公司:
- 将资料直接交予您的客户经理/机构代表,或
- 将资料直接交来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
- 通过手机端汇丰人寿微信公众号提交理赔申请
- 当收到填写完整的理赔申请表及所需证明文件后,我们会予以立案并安排理赔人员负责审核。
- 根据我们的理赔服务承诺,我们会尽快完成审核和处理您的理赔申请,并向您及时反馈结果。详情请参看以下的“我们的理赔服务承诺”。
我们的理赔服务承诺
- 对于不需要调查(注1)或递交补充材料的理赔申请,我公司将在收到您提交的完整的理赔申请及材料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核定并向您反馈理赔结果。
- 对于赔付案件,我公司将在做出理赔核定后的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我公司将在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 在接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后,我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
注1:我们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决定每一个理赔申请是否需要做出理赔调查。
注2:本公告的中英文如有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
保险合同信息查询及其他咨询服务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您的保险合同详情、账户明细、理赔相关信息或其他服务需求,您都可以:
- 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8363 与我们联系
- 直接与您的客户经理或机构代表联系
- 亲临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
- 发送您的问题至 csinsh@hsbc.com.cn
详细的联系方式请参见“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