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教育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小课堂 非法金融犯罪有哪些特点?我们如何防范?
常见金融类犯罪行为
1.主导型案件: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金融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金融产品与非法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从业人员利用自身企业公信力,承诺非法金融产品以金融企业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消费者购买。
3.被利用型案件:不法机构假借金融企业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金融企业联合,虚构保险理财等金融产品,通过偷换概念或夸大收益,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金融企业保障,进行非法集资;同时,伪造金融产品合同,对外谎称金融企业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以高息为诱饵开展非法金融业务。
如何防范保险业非法集资
-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轻信熟人的口头宣传和承诺,尤其是高息回报要谨慎。
- 掌握基本的金融常识:具备基本的合同识别能力,必要时和金融企业取得直接联系确认合同的真伪,发现可疑之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不轻易和代理人个人签订私下协议:更不要轻易把资金钱款托付给个人代理人代为理财。
- 坚持“五不”原则: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相信任何以金融企业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不与金融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金融从业人员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 实行“三查、两配合”:通过金融企业官方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 注意投资渠道:投资理财要通过国家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不轻信身边传言,不盲目追求高回报,擦亮眼睛,守好“钱袋子”,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 不要轻信陌生人:对于上门维修、送货、送礼物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再接待。
- 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汇丰人寿提醒您
在生活中提高警惕,识破不法分子设下的非法集资陷阱,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财产,守护美好幸福生活。
内容编辑:汇丰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