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 关于外部人员冒用银行保险机构名义展业风险的提示
案例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近期,上海金融监管局陆续发现存在外部人员冒用银行保险机构名义租用办公室、发送营销短信、注册互联网平台认证账户等情况, 或是在营业场所张贴银行保险机构品牌标识,通过声称与持牌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虚假宣传的问题。这不仅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造成持牌金融机构声誉风险,更可能导致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非法案例
- 冒用银行机构名义租用办公室。外部人员利用租赁方对承租人审核不严的漏洞,冒用外资银行境外机构名义在沪租用办公场所,挂牌外资银行集团字样及LOGO,并在地图APP上新增标识点,具有较强的欺骗性。
- 冒用保险机构名义发送营销短信。外部人员在某保险机构冠名的商务楼租用办公场所,并以该机构名义向客户投放营销短信,以“积分兑换”等名义诱骗客户上门,专人引导至指定楼层后提供所谓“金融服务”。
- 冒用机构名义注册平台认证账号。外部人员在互联网平台、社交应用程序上冒名持牌金融机构或员工,伪造营业执照申请认证,骗取客户信任,后引流至各类金融领域“黑灰产”开展线下业务。
- 以金融机构合作名义加挂金融机构标识。部分商务楼中存在贷款中介以“签约中心” “助贷中心”为名,加挂多家持牌金融机构标识,号称“官方合作”或“授权代理”,招揽博取客户信任。
汇丰人寿温馨提示
- 消费者应认真查验金融机构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核查企业名称、经营内容、经营地址、法人信息,并核对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
- 消费者可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热线或监管机关12378热线等途径查询金融机构的正确经营场所信息。
- 遭遇非法金融行为,及时报警寻求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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